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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

上市公司通过剥离亏损资产改善业绩

实务中,为改善上市公司业绩,不少企业会通过剥离亏损资产的方式,提高净利润和现金流水平,实现“断臂求生”。以自身权益工具为对价处置子公司股权,是上市公司剥离亏损资产常用的方式之一。在此过程中,股权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往往会影响交易双方的财税处理。...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税率究竟是20%还是35%?

当前,合伙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并对外转让的行为并不少见。对合伙企业投资人来说,自己直接进行股票交易和通过合伙企业开展股票交易,个人所得税税目不同,适用税率也不同——直接进行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通过合伙企业开展股票交易所得属于经营所得。...

法人股东注销后,对外投资股权如何归属

A(不限于自然人或者法人)为B公司的股东,B公司对外投资持有对C公司的股权(下简称“标的股权”),B公司将注销。...

从两起案例看自然人股权转让偷税和漏税的界限及责任

一直以来,自然人股权转让都是涉税争议的高发地带。一方面,标的股权通常价值较高,转让方有避税需求;另一方面,自然人不需作税务登记,向来是征管薄弱环节,但越是难以有效监管的,越容易引发税务机关的警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否基于章程的概括性预先授权直接对外签订担保合同?

公司章程对代表权的限制或授权可以采取明示方式或默示方式,也可以区分不同金额作出不同的规定。本案公司章程将大额担保授权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举重以明轻”,更小金额的担保也就更没有理由需要程序繁琐的股东会决议。...

关于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规定的重点解读

2021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强制执行股权规定》),用19个条文对法院强制执行股权中常见疑难问题作出指导性规定,如解决股权价格无法确定时的股权冻结数量或比例、明确股权冻结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及冻结顺位认定规则、股权无法评估时起拍价的确定、拍卖程序中股权变更应由相关部门批准时的处理、以及执行依据作出后被执行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时的处理等,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法院强制执行股权程序。...

隐名股东无权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适格主体只能是登记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上的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不为前述法律规定之股东,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不能提起公司解散之诉。...

最高院:一方婚前所持股权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持有的公司股权价值在婚后的变化,主要是由公司所持有的地产市场行情变动引起,并不是对公司经营管理或者利用该股权进行再投资产生的收益,因此对于该股权转让其即便有溢价也应定性为自然增值,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高院: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和公司如何举证才能证明公司和股东财产的分离​

根据《公司法》第62条、第63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股东和公司能举证证明,其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上做到分别列支列收,单独核算,利润分别分配和保管,风险分别承担,应认定公司和股东财产的分离。...

最高院: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实质就是一人有限公司,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二人出资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司的全部股权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即公司的全部股权实质来源于同一财产权,并为一个所有权共同享有和支配,股权主体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和实质的单一性。在此情况下,该公司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主体构成和规范适用上具有高度相似性,系实质意义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基于此,应参照《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将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作为股东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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