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赖绍松资深大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赖绍松资深大律师网 > 刑事案件辩护 > 侮辱诽谤罪

诽谤罪与侮辱罪的区别

信息来源:中国法院网  文章编辑:yuxinyu  发布时间:2020-12-17 13:01:18  

问:你好,我想咨询一个刑法问题,我开了一家宠物用品店,生意还挺好,最近在我家店附件也开了一家这样的店,由于我的熟客比较多,所以对方心怀不满,一直想夺我的客户资源。最近他家又搞了一个网站什么的,后来我登上去一看,发现对方在网站上的宣传涉嫌对我家店的攻击性语言,请问,我可不可以告他诽谤或者侮辱罪?

                               重庆 魏某

  答:刑法上,诽谤罪和侮辱罪是有区别的。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也就是说,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也就是说,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个人认为,诽谤罪的要点是要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而侮辱罪的要点是要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手段和方式是有区别的,你反映的问题,具体对方是否构成犯罪,构成诽谤或是侮辱罪,要看对方在网站上发表了怎样的言论,是否达到犯罪的情节要求,即使达到了,是否是捏造的事实等等,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赖绍松资深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