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想咨询一个刑法问题,我开了一家宠物用品店,生意还挺好,最近在我家店附件也开了一家这样的店,由于我的熟客比较多,所以对方心怀不满,一直想夺我的客户资源。最近他家又搞了一个网站什么的,后来我登上去一看,发现对方在网站上的宣传涉嫌对我家店的攻击性语言,请问,我可不可以告他诽谤或者侮辱罪?
重庆 魏某
答:刑法上,诽谤罪和侮辱罪是有区别的。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也就是说,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也就是说,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个人认为,诽谤罪的要点是要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而侮辱罪的要点是要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手段和方式是有区别的,你反映的问题,具体对方是否构成犯罪,构成诽谤或是侮辱罪,要看对方在网站上发表了怎样的言论,是否达到犯罪的情节要求,即使达到了,是否是捏造的事实等等,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重点领域
虚开增值税发票骗税案刑事辩护 走私、逃税及销毁账簿刑事辩护 城乡规划许可行政争议 合作建房纳税争议 建设单位异地经营纳税争议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重大疑难税务案件研讨 未登记建筑合法性论证 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研讨 重大疑难行政案件论证 重大疑难民商诉讼案件代理范围
案件委托 法律援助 法学专家论证 专家证人出庭 司法鉴定评估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法学专家 智律网 屋连网QQ/微信号
1056606199